補貼資金采用一次性建設補貼方式,對驗收合格、管理規范的專用或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補貼對象包括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交流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等。 補貼標準在國家、省文件下達的參考補貼標準范圍內確定。由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江門市財政局,根據省相關申報通知要求、充電基礎設施補貼項目申報規模、年度補貼資金下達額度等具體測算,并及時向社會進行公示、公布。
《規劃》中提到,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物聯網建設和互聯互通,構建車樁匹配、智能高效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到2025年,完成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監管服務平臺建設和現有公共領域充電樁的100%智能化改造。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為1公里左右,郊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為2公里左右,鄉鎮站點覆蓋率達到100%。到2025年,建議目標建成公共領域公用充電樁959個,其中新增727個。建議目標建成公共領域專用充電樁119個。
1.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并投運,且平均單槍功率(充電模塊功率/充電槍數量,下同)不低于80千瓦的公共快充樁,按照充電模塊功率,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2.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3A級(含)以上景區新建并投運,且平均單槍功率不低于90千瓦的公共快充樁,按照充電模塊功率,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3.在市內新建并投運單槍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電樁,按照充電模塊功率,給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