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服務體系,充電設施補貼100元/千瓦,成都市發布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分類:行業政策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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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
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服務體系,充電設施補貼100元/千瓦,成都市發布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概要描述】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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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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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都市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
一、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到2025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明顯增強,產業規模突破1500億元,產量達到25萬輛,產業整零比提高至1∶1,整車產能利用率、企業本地配套率分別提升至70%、50%以上;力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80萬輛,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達到80%;建成各類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
二、重點任務
(一)擴大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鼓勵引導我市整車企業緊跟市場趨勢,搶抓細分領域市場電動化機遇,調整產品結構,導入高性能整車平臺,推出若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車型,充分利用現有產能擴大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提升產能利用率,擴大產銷規模和市場占有率。支持具有較強資金實力、技術創新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優勢整車企業在我市投資建設新能源整車項目。
(二)促進產業穩鏈補鏈強鏈。按照“六個一批”要求,圍繞產業鏈薄弱和核心器件缺失環節,大力實施穩鏈補鏈強鏈行動。鼓勵整車企業在蓉舉辦供應商大會,聯動引入零部件供應商,支持相關零部件企業進入其供應體系。到2025年,推動公共領域電動化車輛本地配套率達到70%,帶動產業整體配套率大幅提升。
(三)推進執法執勤和公務用車電動化。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執法執勤用車,新能源汽車有適配車型的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全市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國有控股企業)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有適配車型的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公務出行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四)推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共享汽車、小型自動擋駕考駕培車、環衛車、城市物流配送車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鼓勵引導租賃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中短途客運、郵政快遞、機場、城建物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推動A級旅游景區在新增和更新景區用車時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巡游出租車、共享汽車、小型自動擋駕考車電動化比例達100%,公交車、城市物流配送車、小型自動擋駕培車、環衛車電動化比例分別達到90%、80%、70%、60%。
(五)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貫徹執行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持續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支持舉辦汽車嘉年華等主題車展活動,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抱團讓利,挖掘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蓉打造新能源汽車直銷平臺。
(六)支持新技術新模式創新應用。加快智能有序充電、大功率充電、自動充電、快速換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應用,加快“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應用。探索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施路徑,完善儲放綠色電力交易機制。
(七)加快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充電設施建設。市、區(市)縣、街道(鎮)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結合未來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規劃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停車區域),通過自籌資金或與第三方專業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合作等方式配建充電設施,并鼓勵對外開放共享。
(八)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服務體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發揮牽頭作用,推動既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商業樓宇、文旅場所、教育機構、醫療機構、體育場館以及加油加氣站等產權(管理)單位通過自籌資金或與第三方專業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合作等方式配建充換電設施,到2025年,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泊位充電設施配建比例達到10%以上。完善城際、區際快充網絡布局,在重要交通節點、國省道沿線、市域快速路服務區(停車區)等布局建設快充基礎設施,加快推進市域范圍內5個市管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雙側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市域范圍內市管高(快)速路服務區(停車區)實現快充站“應建盡建”,快充網絡基本形成。支持公共停車場、加油加氣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區加快綜合能源站改造,加快環衛、建筑垃圾和混凝土運輸等領域重型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九)提升居民小區和新建建筑物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加快推進公租房小區及變配電容量受限的居民小區按照“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模式開展公用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到2025年,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具備建設條件的公租房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比例達到5%以上,具備建設條件的居民小區充電設施“能建盡建”。各類新建建筑物及新建城市公共停車場須落實15%—25%充電設施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必須100%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建設條件時,需明確相關建設標準和規范,并將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納入審圖范圍,建成情況納入建筑工程驗收范疇。
三、政策措施
(一)給予新能源車型產銷獎勵。對整車企業研發或導入新能源車型(含二類底盤)并投產上市實現銷售的,綜合考慮車價、車型、產值和銷量,給予單個車型最高5000萬元的產銷獎勵,以單個車型上年產銷量為基數計算次年獎勵金額。
(二)給予穩鏈補鏈強鏈獎勵。鼓勵支持整車企業、零部件總成企業聯動行業商協會等單位引入零部件供應商,對每引入零部件供應商達到5戶且平均每戶實際投資規模達到2000萬元,或每引入零部件供應商1戶且實際投資規模達到1億元的整車企業或零部件總成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三)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通行路權。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域內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新能源貨車不受本市貨車限行規定限制,視相關政策施行效果研究制定擴大新能源汽車通行路權的政策措施
(四)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專用充電車位等支持。本市范圍內,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新能源汽車2小時以內停車免費,超過2小時的停車費減半征收。
(五)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制定全市充換電設施線上線下統一標識標牌,加快推進充換電運營企業平臺與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蓉城充”互聯互通,實現跨平臺、多渠道支付結算,打造全市充換電服務一張網,提升充換電便利性和用戶體驗。
(六)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對增設的充電設施按1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對納入試點范圍的換電設施按3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每年按0.2元/千瓦時給予單個站最高20萬元的運營補貼。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鲈O充電設施并實行“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按車位給予3000元/樁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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